合肥市
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財政主管部門:
現將《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商務部分)》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合肥市商務局 合肥市財政局
2023年4月25日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實施細則(商務部分)
為貫徹落實《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文件精神,規范財政資金管理,本著簡潔、透明、高效、規范的原則,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申報主體
除有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的企業外,其他符合政策規定條件在本市區域內注冊且正常申報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的相關主體;申請的項目須在本市范圍內組織實施。(有特定要求的在具體條款中注明)
二、申報、審核及兌現程序
本實施細則兌現嚴格按照“企業申報、部門初審、聯合審核、網站公示、政府審批”等流程辦理,并接受監察、審計依法監督。具體如下:
(一)申報時間
本實施細則政策條款申報時間以市商務局官網和合肥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中發布的通知為準。申報截止期限遇節假日順延,逾期沒有申報,視為自動放棄,市商務局將不再受理。
(二)申報方法
企業申報主體首先登錄合肥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https://hfcyzc.hfceloan.com/frontPage),并錄入真實完整信息,完成注冊;其次對照自身經濟類型及發展實際,訂閱相關政策條款,并詳細閱讀實施細則和相關資金管理辦法,提前做好申報準備工作;再次是關注市商務局發布的申報通知要求,及時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并關注部門初審意見,及時完善申報材料。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按照分配的用戶名登陸合肥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會同本級財政部門對申報材料初審,查詢企業在國家、省、市信用系統內有無失信行為記錄,并提交信用查詢情況。
(三)兌現流程
市商務局在政策申報截止日之后,及時完成資料完整性及初步符合性核實,并由申報主體在3個工作日內補充完善后,提出初審意見提交聯合審核小組按照規定開展聯合審核。聯合審核結果在“中國·合肥”門戶網站、市商務局網站、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報單位名稱、項目、對應條款、申報金額、核定金額等。公示期5天。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審后,由市商務局報市政府審批。市財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準文件5個工作日內(需財政復審的除外),根據資金預算安排,將政策資金預算下達至市商務局或撥付至相關縣(市)區、開發區財政局,由其撥付相關項目單位。
三、具體條款、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一)支持發展首店經濟
政策條款:對當年新開業的中國首店、安徽首店,根據品牌影響力、投資、營業收入等考評結果,分檔給予投資主體最高20萬元—5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對當年新入駐我市的零售、餐飲品牌中國首店、安徽首店,根據品牌影響力(首店層次、品牌榮譽)、投資額、月均銷售收入(營業收入)等綜合考評排序,對排名前5位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排名6—10位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排名11—20位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獎補條件:1.獎補對象須為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確定的首店投資主體;2.中國首店、安徽首店指在中國、安徽行政區域內的首家實體門店(含專柜);3.首店品牌須為零售、餐飲品牌;4.首店于當年正式營業;5.首店具備1年及以上入駐協議(或租賃合同);6.政策有效期內首店裝修投資額達50萬元(發票不含稅金額)。注:本條獎補對象不受“在本市區域內注冊且正常申報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的限制。
對于滿足以上條件的按照評分標準進行專家綜合考評排序,相關材料見附件3。
申報方式:免申即享
聯系方式:市場體系規劃建設處,聯系電話:63538920
(二)支持特色商業街區提質升級
政策條款:對市級以上特色商業街區,根據投資、企業培育、品牌招引等方面運營考評,按運營成效給予最高4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對市級及以上特色商業街區,根據當年度改造投資、限上企業培育、首店及“老字號”品牌招引、促消費活動開展等綜合考評排序,對排名第1位的給予40萬元一次性獎勵,排名2—4位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排名5—9位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獎補條件:1.獎補對象須為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確定的街區建設方或運營方,如兩者不一致,由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確定一家主體申報;2.街區為市級及以上特色商業街區;3.當年度街區進行建筑立面、景觀雕塑、休閑設施、夜間亮化、智能化設施及系統改造等方面的建設改造投資額不少于50萬元(發票不含稅金額);4.政府直接投資改造項目不予支持。
對于滿足以上條件的按照評分標準進行專家綜合考評排序,相關材料見附件4。
申報方式:免申即享
聯系方式:市場體系規劃建設處,聯系電話:63538920
(三)支持樓宇經濟規模發展
政策條款:對運營服務能力突出的商務樓宇管理團隊根據其經濟指標增長情況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對考核評估達到優秀等次的單體商務樓宇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資金獎勵。
獎補條件:單體商務樓宇在當年的考核評估中被評定為優秀等次。
申報方式:免申即享
聯系方式:樓宇經濟處,聯系電話:63536087
(四)鼓勵制造業企業在肥新成立銷售公司
政策條款:對制造業企業在肥新成立的銷售公司,當年商品零售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分檔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對制造業企業當年在合肥新成立的制造業銷售公司,并納入限上零售額統計的,當年商品零售額滿5000萬元獎勵30萬元,在此基礎上商品零售額每增加2500萬元獎勵15萬元,單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申報條件:1.申報主體為當年新成立的限上企業;2.申報主體當年零售額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3.申報主體為“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納統企業,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屬于“批發業(F51)、零售業(F52)”;4.申報主體的母公司或實際控股股東為制造業企業,在“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屬于“制造業(C)”。
申報材料:1.申請報告及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資金申請表(附件1,以下簡稱“政策資金申請表”);2.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2,以下簡稱“承諾書”);3.申報主體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4.申報主體當年12月統計報表(統計報表需在全國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中下載);5.申報主體當年12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6.申報主體的母公司或實際控股股東在“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的“調查單位基本情況”截圖;7.申報主體與其母公司或實際控股股東的股權關系相關材料。
申報方式:網上申報
聯系方式:市場運行調節處,聯系電話:63538375
(五)激勵住餐企業增長
政策條款:對住宿餐飲企業年營業額超3000萬元且增速超過全市平均水平的,分檔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對年營業額達到3000萬元、1億元、3億元以上的限上住餐企業,且增速超過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分別給予5萬元、15萬元、30萬元不同等次獎勵。
申報條件:1.申報企業為合肥市范圍內通過統計局網上直報系統上報統計數據的限上住宿、餐飲企業;2.申報主體當年營業額3000萬元以上且增速超過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3.當年新入庫企業視為其增速超過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4.申報主體沒有完整的上個年度營業額數據且上個年度營業額數據低于下個年度營業額數據的,視為其增速超過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
申報材料:1.政策資金申請表(附件1);2.承諾書(附件2);3.申報主體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4.申報主體當年和上個年度12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申報方式:網上申報
聯系方式:商貿服務管理處,聯系電話:63538361
(六)支持內陸港、航空港、水運港等發展
辦法另行出臺
(七)支持會展經濟發展
政策條款:支持舉辦全國性巡回展覽和國際性、全國性展覽,根據展覽面積給予組展企業每萬平方米30萬元最高300萬元補貼。支持舉辦市重點產業鏈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專業類展覽,給予組展企業每萬平方米20萬元最高200萬元補貼。支持舉辦單場規模2萬平方米以上的消費展,給予組展企業每萬平方米10萬元最高60萬元補貼。
具體內容:
1.支持舉辦全國性巡回展覽和國際性、全國性展覽,根據展覽面積給予組展企業每萬平方米30萬元最高300萬元補貼;
2.支持舉辦市重點產業鏈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專業類展覽,給予組展企業每萬平方米20萬元最高200萬元補貼;
3.支持舉辦單場規模2萬平米以上的消費展,給予組展企業每萬平方米10萬元最高60萬元補貼。同一組展企業舉辦同一類型消費展,首次按100%補貼,再次按80%補貼,第三次以后按60%比例補貼。
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展覽申報主體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展覽項目的主辦單位、機構等;受主辦單位、機構等書面委托的承辦單位。一個展覽項目由一家單位負責申報。
2.展會類型:展會類型分為全國性巡回展覽、國際性展覽、全國性展覽、專業類展覽、消費類展覽。
3.申報材料:為方便相關職能部門組織核展工作,項目采取預申報與正式申報相結合方式實施。
(1)項目預申報。于展會前一個月報送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獎補資金申報材料清單(附件5)。
(2)正式申報。于次年1月31日前提交正式申報材料(所有資料需加蓋單位公章)并裝訂成冊。逾期不予受理。
備注:
1.以上展覽面積均指單場室內面積,超過1萬不足1.5萬平方米的,按1萬平方米補貼;超過1.5萬不足2萬平方米的,按1.5萬平方米補貼。以此類推。(如實際展覽2.9萬平方米,則按2.5萬平方米計算)。
2.申報主體不受“在本市區域內注冊且正常申報納稅的企業”限制。
申報方式:網上申報
聯系方式:市貿促會會展處,聯系電話:63538619
(八)支持企業“走出去”
政策條款:對企業開展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的,按實際投資額(完成營業額)給予最高70萬元獎勵。
1.支持企業開展對外投資
具體內容:對境內企業當年度向其境外企業實際投資額達150萬美元以上的單個項目,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其中,對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或在市級境外經貿合作區內開展投資的項目,一次性給予獎勵40萬元。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70萬元。
申報條件:①對外投資項目需經商務主管部門批準、備案登記,在項目所在國(地區)依法注冊、登記或備案,項目依法生效。按照《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制度》的規定報送統計資料;②申請資金支持的項目所有費用實際發生及項目執行應在當年度完成。
申報材料:①政策資金申請表(附件1),②承諾書(附件2)及3年無違規行為承諾書;③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④合肥市“走出去”促進資金申請表(附件6);⑤境外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⑥境外企業注冊文件或合同商務部分條款(外文需翻譯件);⑦當年度資金投入相關材料(境外匯款申請書);⑧駐外經濟商務參贊處(室)意見。
申報方式:網上申報
2.支持對外承包工程企業
具體內容:對當年度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超1億美元且保持同比增長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注:與支持企業開展對外投資條款就高不重復享受)
申報條件:對外承包工程企業需在商務部對外投資合作系統進行企業信息登記,按照《對外承包工程業務統計制度》的規定報送統計資料,當年度報送的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超過1億美元且保持同比增長。
申報材料:①政策資金申請表(附件1);②承諾書(附件2)及3年無違規行為承諾書;③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④合肥市“走出去”促進資金申請表(附件6);⑤備用金繳存材料或保函復印件;⑥對外承包工程當年度營業額項目合同和上年度營業額項目合同在商務部對外投資合作系統備案記錄截圖;⑦在商務部對外投資合作系統填報的當年度和上年度對外承包工程營業額截圖。
申報方式:網上申報
聯系方式:對外經濟合作處,聯系電話:63538683
(九)鼓勵合同外資到資
政策條款:對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達500萬美元的企業,按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1%分檔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對上一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達500萬美元的企業(房地產業除外),按實際使用外資金額不高于1%予以獎勵,單個企業最高600萬元人民幣(其中獎勵管理團隊40%);對已落戶的境外世界500強企業投資成立企業到資的,獎勵上限提高至800萬元;對首次引進的境外世界500強投資成立企業到資的,獎勵上限提高至1000萬元。
申報條件:企業上一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500萬美元及以上。
申報材料:1.合肥市外資激勵資金申報表(附件7);2.承諾書(附件2);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4.申報主體上年度合同外資到資材料的復印件:FDI入賬登記表或其他法律認可的實到外資材料、出資證明書;5.與項目申報有關的其他材料。
申報方式:網上申報
聯系方式:外商投資促進處,聯系電話:63538695
(十)支持引進世界500強企業
政策條款:對境外世界500強企業首次在我市設立法人企業并實際運營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具體內容:對境外世界500強企業首次在我市設立法人企業(房地產業除外)并實際運營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境外世界500強企業首次在我市設立的法人企業并實際運營。(注:與鼓勵合同外資到資條款就高不重復享受)
申報材料:1.合肥市外資激勵資金申報表(附件7);2.承諾書(附件2);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4.境外世界500強股東在500強榜單上的排名及與申報單位股權關系圖;5.企業在本市實際運營的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業經營住所購置或租賃材料、員工社保代繳等相關材料;6.與項目申報有關的其他材料。
申報方式:網上申報
聯系方式:外商投資促進處,聯系電話:63538695
(十一)鼓勵服務外包在岸、離岸業務規模發展
政策條款:對服務外包在岸執行額超過3500萬美元、離岸執行額超過1000萬美元,且增速超過20%的服務外包企業,分檔給予最高4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
1.對年服務外包在岸執行額達3500萬美元(含3500萬美元,下同)、6500萬美元、1億美元及以上,連續兩年實現增長且當年度增速超過20%的服務外包企業,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的獎勵;
2.對年服務外包離岸執行額達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下同)、3000萬美元、5000萬美元及以上,連續兩年實現增長且當年度增速超過20%的服務外包企業,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的獎勵。
以上政策不同時享受。
獎補條件:1.企業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服務外包及軟件出口信息管理應用”系統(以下簡稱商務部業務系統)中注冊(備注:本市區域內注冊且正常申報納稅,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也可申報);2.獎補對象執行額均以商務部業務系統核準的為準;3.當年度在商務部業務系統中新注冊的獎補對象,執行額視同連續增長且增速超過20%;4.獎補對象應確保不在失信行為有效期內(可登錄“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等平臺查詢)。
申報方式:免申即享
聯系方式:重點服務業拓展處,聯系電話:63538674
(十二)鼓勵企業升限入統
政策條款:對當年入統且銷售額同比增速及營業收入利潤率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的限上法人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對當年入統且銷售額(零售額、營業額)同比增速及營業收入利潤率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的限上法人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1.申報主體為合肥市范圍內通過統計局網上直報系統上報統計數據的限上商貿企業;2.申報主體當年銷售額(零售額、營業額)同比增速及營業收入利潤率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3.當年新注冊成立的企業銷售額(零售額、營業額)同比增速及營業收入利潤率視為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4.申報主體沒有完整的上個年度銷售額(零售額、營業額)數據且上個年度數據低于下個年度銷售額(零售額、營業額)數據的,視為其同比增速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
申報材料:1.申請報告及政策資金申請表(附表1);2.承諾書(附件2);3.申報主體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4.經專業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企業利潤表當頁需加蓋第三方機構公章);5.申報主體當年和上個年度12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申報方式:網上申報
聯系方式:市場運行調節處,聯系電話:63538375
(十三)激勵零售批發企業擴大規模
政策條款:對零售批發企業年銷售額首次達到5億元、10億元以上且營業收入利潤率、增速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的,分檔給予企業最高10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
1.對限上零售企業年零售額首次達到5億、10億、20億及以上,且營業收入利潤率、增速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并按期入統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不同等次獎勵,20億元以上的每上一個10億元臺階增加獎勵10萬元,單個企業獎勵上限100萬元。
2.對限上批發企業年銷售額首次達到20億、30億、40億及以上,且營業收入利潤率、增速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并按期入統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不同等次獎勵,40億元以上的每上一個10億元臺階增加獎勵10萬元,單個企業獎勵上限100萬元。
申報條件:1.申報主體為合肥市范圍內通過統計局網上直報系統上報統計數據的限上零售、批發企業;2.申報主體當年營業收入利潤率、增速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3.當年新注冊成立的企業銷售額同比增速及營業收入利潤率視為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4.申報主體沒有完整的上個年度銷售額(零售額)數據且上個年度數據低于下個年度銷售額(零售額)數據的,視為同比增速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
申報材料:1.申請報告及政策資金申請表(附表1);2.承諾書(附件2);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4.經專業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企業利潤表當頁需加第三方機構所公章);5.企業首次達到零售額、銷售額等次的材料(以企業當年和上一年度12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為準)。
申報方式:網上申報
聯系方式:市場運行調節處,聯系電話:63538375
市場體系規劃建設處,聯系電話:63538360
(十四)支持電子商務企業持續發展
政策條款:對企業年網上零售額超3億元的,按網上零售額增量部分給予企業最高8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對限上電子商務企業年網上零售額超3億元,且連續2年實現正增長,同比每增加2000萬元給予該企業10萬元資金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80萬元。
申報條件:1.申報主體為“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納統企業,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屬于“互聯網零售業(F5292)”;2.申報主體當年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達到3億元,且連續2年實現正增長;3.無同比基數的企業視為實現正增長。
申報材料:1.申請報告及政策資金申請表(附表1);2.承諾書(附件2);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4.申報主體在“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的“調查單位基本情況”截圖;5.(申報主體)限上法人企業近2年12月統計報表(統計報表需在全國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中下載)。
聯系方式:中國(合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管理辦公室籌備處,聯系電話:63538670
(十五)支持企業加入重要產品追溯體系
政策條款:對企業銷售全程可追溯產品的數量占比等開展綜合考評,分檔給予10萬元至5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對重要產品追溯綜合考評達到優秀等次的企業,分檔給予10萬元至50萬元獎勵。
獎補條件:超市、配送企業、批發市場、菜市場、屠宰企業等加入重要產品追溯體系的企業在當年重要產品追溯綜合考評中被評定為優秀等次。具體考評辦法另行制定。
申報方式:免申即享
聯系方式:市場秩序監管處,聯系電話:63538366
四、附則
1.企業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各項獎補資金的單位須提交誠實信用承諾書。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3年內不得申報產業政策;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2.各類專項政策與本政策按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3.本實施細則所列政策條款,均由企業申報主體通過合肥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申報,并在規定時間內按順序上傳所有申報所需材料,經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會同本級財政部門對申報材料的合規性、真實性、完整性等審核后初審上報,再由市商務局相關處室審核。企業提供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原則上不提供紙質材料。
4.本政策中的新增限上獎勵等政策資金由市與縣(市)區、開發區財政按1︰1分擔。
本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63538362。
附件:1.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資金申請表
2.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3.“支持發展首店經濟”條款專家綜合考評排序評分標準及相關材料
4.“支持特色商業街區提質升級”條款專家綜合考評排序評分標準及相關材料
5.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獎補資金申報材料清單
5-1.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獎補資金申報材料目錄
5-2.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報告表
5-3.合肥市會展信用承諾書
5-4.市級財政支持會展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委托書
5-5.參展商信息登記表
5-6.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聯審辦法
5-7.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現場聯審表
5-8.全國性巡回展覽申報材料清單
5-9.國際性展覽申報材料清單
5-10.全國性展覽申報材料清單
5-11.專業類展覽申報材料清單
5-12.消費類展覽申報材料清單
6.合肥市“走出去”促進資金申請表
7.合肥市外資招引促進資金申報表
附件1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資金申請表
申報單位(蓋章): 申報時間: 年 月 日 單位:萬元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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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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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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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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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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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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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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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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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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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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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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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記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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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登記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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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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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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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支持發展首店經濟
□支持特色商業街區提質升級
□鼓勵制造業企業在肥新成立銷售公司
□激勵住餐企業增長
£支持會展經濟發展
□支持企業開展對外投資
□支持對外承包工程企業
□鼓勵企業升限入統
□激勵零售批發企業擴大規模
□支持電子商務企業持續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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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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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開發區主管部門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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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企業誠信規范經營(含票據往來規范,無逃、漏稅現象),近年內未被投訴舉報。
經對申報項目及材料真實性審核,符合要求,同意申報,審核金額××萬元。
商務部門經辦人: 商務部門負責人:
公 章
財政部門經辦人: 財政部門負責人: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 財務負責人: 經辦人:
附件2
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合肥市商務局:
本單位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鄭重承諾:申報202 年度產業政策項目資金所報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實、準確、合規。如申報成功,保證資金使用合法合規。
如有不實之處,或違反相關規定:本單位愿意接受合肥市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等相關規定的處理。
特此承諾。
單位名稱(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支持發展首店經濟”條款專家綜合考評
排序評分標準及相關材料
滿分100分,按照得分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資額的多少確定位次 |
|
首店層次(10分) |
中國首店得10分、安徽首店得8分
注:以上得分不重復計算,以較高得分為準計分。 |
品牌榮譽(8分) |
“中華老字號”企業得8分,省級老字號企業得5分,市級老字號企業得3分;“世界品牌實驗室”(WorldBrandLab)最近一期編制的世界品牌500強上榜企業得8分,亞洲品牌500強上榜企業得5分;中國烹飪協會最新一期餐飲企業百強名單上榜企業得5分。
注:以上得分不重復計算,以較高得分的榮譽為準計分;“中華老字號”以國家商務部認定為準,省、市級老字號以省、市級商務部門認定為準。以上所述“企業”為對應品牌(或品牌所有方),可與首店投資主體不一致。 |
投資額
(52分) |
政策有效期內裝修投資額達50萬元(發票不含稅金額)得35分,每多5萬元多得0.5分,最高52分。 |
月均銷售收入(營業收入)
(30分) |
按照首店月均銷售收入(營業收入)排序,排名第1位的得30分,每低1位少得0.5分,最低0分。
注:銷售收入(營業收入)以當年度交易流水截圖(或照片)上的數據計算,未滿1個月部分按照具體天數÷30計算。 |
考評需提交材料:1.申請報告及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資金申請表(附件1);2.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2);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申報企業、首店店鋪營業執照均需提供);4.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品牌首店(含專柜)投資主體材料;5.實體門店(含專柜)是中國或安徽區域首個門店的支撐材料(可提供中國或安徽區域品牌門店明細、首入簽約、新聞報道及其他支撐材料);6.品牌榮譽支撐材料(如國家商務部、省級商務部門、市級商務部門“老字號”認定文件或公示截圖,“世界品牌實驗室”(WorldBrandLab)最近一期世界品牌500強、亞洲品牌500強榜單,中國烹飪協會最新一期餐飲企業百強名單);7.一年及以上入駐協議(或一年及以上租賃合同);8.裝修合同、支付票據、發票(不含稅,時間應在政策有效期內)等,裝修過程中和正常營業的照片;9.當年度交易流水截圖(或照片)。
附件4
“支持特色商業街區提質升級”條款專家
綜合考評排序評分標準及相關材料
滿分100分,按照得分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當年度投資額的多少確定位次 |
|
當年度建設改造
投資額
(56分) |
當年度街區進行建筑立面、景觀雕塑、休閑設施、夜間亮化、智能化設施及系統改造等方面的建設改造投資額達50萬元(發票不含稅金額)得40分,每多5萬元多得0.5分,最高56分。 |
限上企業培育
(8分) |
街區每有1家限上企業(或限上企業的門店)得1分,最高8分。
注:同一限上企業的多個門店不重復計分。 |
品牌首店招引
(8分) |
當年度,街區每新開業1家中國首店得4分,每新開業1家安徽首店得2分,每新開業1家合肥首店得1分,最高8分。
注:同一店鋪得分不重復計算。 |
“老字號”品牌招引
(8分) |
當年度,街區每新開業1家“中華老字號”品牌店鋪得4分,每新開業1家省級“老字號”品牌店鋪得2分,每新開業1家市級“老字號”品牌店鋪得1分,最高8分。
注:同一店鋪得分不重復計算,“中華老字號”以國家商務部認定為準,省、市級老字號以省、市級商務部門認定為準。 |
促消費活動開展 |
當年度,街區每開展1場促消費活動得2分,每承辦1場市級商務部門主辦或指導的促消費活動得5分,每承辦1場省級商務部門主辦或指導的促消費活動得10分,最高20分。
注:街區自行舉辦的促消費活動持續時間應不少于2天。 |
考評需提交材料:1.申請報告及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資金申請表(附件1);2.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2);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4.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確定的街區建設方或運營方材料;5.建設改造合同、款項支付票據、發票(不含稅,時間應在當年度內),改造后的外觀、內部等有關部位的實景照片;6.街區入駐的限上企業(或限上企業的門店)名單、照片;7.街區新開業的首店名單、照片及其它支撐材料(如區域品牌門店明細、首入簽約、新聞報道等);8.街區新開業的“老字號”品牌店鋪名單、照片及其它支撐材料(如國家商務部、省級商務部門、市級商務部門“老字號”認定文件或公示截圖);9.街區促消費活動名單,促消費活動方案、合同協議(如有)、活動期間實景照片等。
附件5
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
獎補資金申報材料清單
5-1.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獎補資金申報材料目錄
5-2.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報告表
5-3.合肥市會展信用承諾書
5-4.市級財政支持會展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委托書
5-5.參展商信息登記表
5-6.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聯審辦法
5-7.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現場聯審表
5-8.全國性巡回展覽申報材料清單
5-9.國際性展覽申報材料清單
5-10.全國性展覽申報材料清單
5-11.專業類展覽申報材料清單
5-12.消費類展覽申報材料清單
附件5-1
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獎補資金
申報材料目錄
(供正式申報時參考)
項目申報單位:
項 目 名 稱:
申 報 材 料:
1.
2.
3.
4.
5.
6.
7.
……
附件5-2
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報告表
申請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202X年 月 日
展覽
名稱 |
|
|||
主辦
單位 |
|
承辦
單位 |
|
|
聯系人 |
|
聯系
電話 |
|
|
舉辦
時間 |
|
舉辦
地點 |
|
|
申報種類
(√) |
全國性巡回展 |
|
專業類展 |
|
國際性展 |
|
消費類展 |
|
|
全國性展 |
|
|||
申報規模
(萬平米) |
|
申報金額
(萬元) |
|
|
情況簡述 |
(含展會內容、舉辦屆數、參展商類型、觀眾類型等相關情況)
|
附件5-3
合肥市會展信用承諾書
合肥市商務局:
本單位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鄭重承諾:
一、本單位所提供的資料或信息均合法、真實、準確、有效,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本單位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依規開展組織有關展覽及其他相關配套活動;
三、本單位嚴格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專利侵權、不欺詐,不虛假宣傳、不開展惡性競爭,尊重并維護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四、本單位自愿接受主管部門(單位)的監管,違法違規失信后,自愿接受管理部門給予的處罰、約束和懲戒,并依法依規承擔相應責任;
五、本單位自覺接受政府、行業組織、社會公眾、新聞輿論的監督,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六、本單位申報年度產業政策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實、準確、合規,不虛報、冒領、騙取政府會展專項資金,同一會展項目不多頭申報;如有不實之處,或違反相關規定,本單位愿意接受合肥市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等相關規定的處理。
七、本單位承諾教育并要求所有員工遵守以上承諾內容;
八、本單位按照信用管理要求,同意通過一定方式公示承諾信息。
特此承諾。
單位名稱(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5-4
市級財政支持會展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項目
申報委托書
合肥市商務局:
(單位名稱)系 (展覽或會議名稱)的承辦單位或舉辦場地,我單位(公司)現全權委托該單位(公司)為 (展覽或會議名稱)合肥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唯一申報單位。
委托期限:自簽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委托單位: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兩份
附件5-5
參展商信息登記表
序號 |
參展商名稱 |
是否
境外 |
是否
省外 |
參展面積(平方米) |
展位號 |
|
標展 |
特裝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 |
|
|
|
|
|
|
合計 |
|
|
|
|
|
|
注:國際性、全國性展覽填寫此表。
附件5-6
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聯審辦法
一、成立聯審組織
建立由市會展主管部門(業務處室、局紀檢人員)、第三監督方(公司需在合肥有展覽項目)、場館方、所屬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國際性、全國性展覽以及合肥市以外單位在肥舉辦的展覽除外)參加的聯合審核小組,負責現場聯審認定工作。
二、組織現場審核
(一)審核展會面積。以場館方對外公示的面積為標準,以實際布展面積為依據認定(開幕式、文藝表演等非展覽性活動面積不計入展覽面積)。現場聯審面積不得超過場館結算清單面積。
(二)審核展覽種類。
1.全國性巡回展覽:主辦方機構相關材料;提供在外地兩個以上城市舉辦過的相關材料(如會刊、正式印發的展覽方案等);該展舉辦過10屆(含)以上的相關材料(如商務部等權威機構的批復等)。
2.國際性展覽:商務、外事部門批準文件;參展商信息登記表(參展商來自不少于10個國家或港澳臺地區,境外展覽凈面積不少于整個展覽凈面積的20%);當年新舉辦或首次申報展覽的相關材料(場館方提供文字說明等)。
3.全國性展覽:主辦方機構相關材料;參展商信息登記表(省外參展商數量不少于50%、特裝面積不少于50%);當年新舉辦或首次申報展覽的相關材料(場館方提供文字說明等)。
4.專業類展覽:根據展會情況認定。
5.消費類展覽:根據展會情況認定。
三、留存聯審資料
聯審小組經現場審查、匯總意見后,填寫《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現場聯審表》(附件5-7),拍攝現場展覽圖片(8張)等。
附件5-7
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現場聯審表
展覽
名稱 |
|
||||
主辦
單位 |
|
承辦
單位 |
|
||
聯系人 |
|
聯系
電話 |
|
||
舉辦
時間 |
|
舉辦
地點 |
|
||
申報種類
(√) |
全國性巡回展 |
|
專業類展 |
|
|
國際性展 |
|
消費類展 |
|
||
全國性展 |
|
||||
申報規模
(萬平方米) |
|
申報金額
(萬元) |
|
||
現場聯
審情況 |
展覽
種類 |
|
參與現場
聯審人員
(簽字) |
市商務部門(會展處、局紀檢) |
|
場館方 |
|
||||
展覽面積(萬平方米) |
|
第三監督方 |
|
||
縣(市)區商務部門簽字(如需要) |
|
||||
申報單
位簽字 |
|
附件5-8
全國性巡回展覽申報材料清單
*1.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獎補資金申報材料目錄(附件5-1)
*2.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資金申請表(附件1)
*3.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報告表(附件5-2)
*4.合肥市會展信用承諾書(附件5-3)
*5.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等復印件
*6.展覽總體方案(包括安保方案、應急預案、展位圖等)
*7.《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決定書》復印件
*8.場館方出具的結算清單復印件(展后提供)
*9.全國性巡回展覽主辦機構相關材料復印件
*10.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現場聯審表(附件5-7)
*11.現場照片8張、視頻刻成光盤
12.舉辦展覽項目的批準文件(如適用)
13.市級財政支持會展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委托書(主辦單位委托承辦單位申報,如適用。附件5-4)
14.其他相關材料
備注:以上材料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加*為必須提供材料。
注意事項:
1.全國性巡回展覽:指由國家部委辦局或國家級行業商(協)會、機構(在民政部登記或隸屬于國家部委辦局)主辦,在全國2個(含)以上城市流動辦展超過10屆(含)以上的展覽。
2.現場審核:
一是審核展會面積。以場館方對外公示的面積為標準,以實際布展面積為依據認定(開幕式、文藝表演等非展覽性活動面積不計入展覽面積;現場聯審面積不得超過場館結算清單面積)。
二是審核展覽種類。全國性巡回展覽:主辦方機構相關材料;提供在外地兩個以上城市舉辦過的材料(如會刊、正式印發的展覽方案等);該展舉辦過10屆(含)以上的材料(如商務部等權威機構的批復等)。
三是填寫《合肥市展會項目現場聯審表》并簽字(縣區商務部門不參加)。
附件5-9
國際性展覽申報材料清單
*1.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獎補資金申報材料目錄(附件5-1)
*2.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資金申請表(附件1)
*3.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報告表(附件5-2)
*4.合肥市會展信用承諾書(附件5-3)
*5.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等復印件
*6.展覽總體方案(包括安保方案、應急預案、展位圖等)
*7.《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決定書》復印件
*8.場館方出具的結算清單復印件(展后提供)
*9.國際性展覽主辦機構相關材料復印件(商務、外事部門批文)
*10.展館方相關材料(**展為當年新舉辦或首資次申報展會,特此說明)
*11.參展商信息登記表(附件5-5)
*12.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現場聯審表(附件5-7)
*13.現場照片8張、視頻刻成光盤
*14.舉辦展覽項目的批準文件(商務、外事部門批文)
15.市級財政支持會展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委托書(主辦單位委托承辦單位申報,如適用。附件5-4)
16.其他相關材料
備注:以上材料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加*為必須提供材料。
注意事項:
1.國際性展覽:指經商務、外事部門批準,來自不少于10個國家或港澳臺地區的參展商,境外展覽凈面積不少于整個展覽凈面積20%且為當年新引進、新舉辦或首次申報的展覽。
2.現場審核:
一是審核展會面積。以場館方對外公示的面積為標準,以實際布展面積為依據認定(開幕式、文藝表演等非展覽性活動面積不計入展覽面積;現場聯審面積不得超過場館結算清單面積)。
二是審核展覽種類。國際性展覽:商務、外事部門批準文件;參展商信息登記表(參展商來自不少于10個國家或港澳臺地區,境外展覽凈面積不少于整個展覽凈面積的20%);當年新引進、新舉辦或首次申報展覽的相關材料(場館方提供文字說明等)。
三是填寫《合肥市展會項目現場聯審表》并簽字(縣區商務部門不參加)。
附件5-10
全國性展覽申報材料清單
*1.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獎補資金申報材料目錄(附件5-1)
*2.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資金申請表(附件1)
*3.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報告表(附件5-2)
*4.合肥市會展信用承諾書(附件5-3)
*5.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等復印件
*6.展覽總體方案(包括安保方案、應急預案、展位圖等)
*7.《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決定書》復印件
*8.場館方出具的結算清單復印件(展后提供)
*9.全國性展覽主辦機構相關材料復印件
*10.展館方相關材料(**展為當年新舉辦或首資次申報展會,特此說明)
*11.參展商信息登記表(附件5-5)
*12.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現場聯審表(附件5-7)
*13.現場照片8張、視頻刻成光盤
14.市級財政支持會展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委托書(主辦單位委托承辦單位申報,如適用。附件5-4)
15.舉辦展覽項目的批準文件(如適用)
16.其他相關材料
備注:以上材料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加*為必須提供材料。
注意事項:
1.全國性展覽:指由國家部委辦局或國家級行業商(協)會、機構(在民政部登記或隸屬于國家部委辦局)主辦、省外參展商數量不少于50%、特裝面積不少于50%、且為當年新引進、新舉辦或首次申報的展覽。
2.現場審核:
一是審核展會面積。以場館方對外公示的面積為標準,以實際布展面積為依據認定(開幕式、文藝表演等非展覽性活動面積不計入展覽面積;現場聯審面積不得超過場館結算清單面積)。
二是審核展覽種類。全國性展覽:主辦方機構相關材料;參展商信息登記表(省外參展商數量不少于50%、特裝面積不少于50%);當年新引進、新舉辦或首次申報展覽的材料(場館方提供文字說明等)。
三是填寫《合肥市展會項目現場聯審表》并簽字(縣區商務部門不參加)。
附件5-11
專業類展覽申報材料清單
*1.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獎補資金申報材料目錄(附件5-1)
*2.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資金申請表(附件1)
*3.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報告表(附件5-2)
*4.合肥市會展信用承諾書(附件5-3)
*5.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等復印件
*6.展覽總體方案(包括安保方案、應急預案等)
*7.《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決定書》復印件
*8.場館方出具的結算清單(展后提供)
*9.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現場聯審表(附件5-7)
*10.現場照片8張、視頻刻成光盤
11.市級財政支持會展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委托書(主辦單位委托承辦單位申報,如適用。附件5-4)
12.舉辦展覽項目的批準文件(如適用)
13.其他相關材料
備注:以上材料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加*為必須提供材料。
注意事項:
1.專業類展覽:一般為B2B形式。參展商主要是行業內的制造商、貿易商、批發商、經銷商、代理商等。專業觀眾主要是經過篩選邀請來的采購商,一般不包括普通消費者。且展會主題須契合市統計、發改等部門認定的我市重點產業鏈、主導產業及戰略性新興產業類別。
2.現場審核:
一是審核展會面積。以場館方對外公示的面積為標準,以實際布展面積為依據認定(開幕式、文藝表演等非展覽性活動面積不計入展覽面積;現場聯審面積不得超過場館結算清單面積;消防主通道寬度不超過6米、輔通道寬度不超過3米,汽車類等大型裝備展主通道寬度不超過8米)。
二是審核展覽種類。專業類展覽:現場集體認定。
三是填寫《合肥市展會項目現場聯審表》并簽字(如外地企業主辦,縣區商務部門不需參加)。
附件5-12
消費類展覽申報材料清單
*1.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獎補資金申報材料目錄(附件5-1)
*2.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資金申請表(附件1)
*3.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報告表(附件5-2)
*4.合肥市會展信用承諾書(附件5-3)
*5.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等復印件
*6.展覽總體方案(包括安保方案、應急預案等)
*7.《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決定書》復印件
*8.場館方出具的結算清單復印件(展后提供)
*9.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現場聯審表(附件5-7)
*10.現場照片8張、視頻刻成光盤
11.市級財政支持會展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委托書(主辦單位委托承辦單位申報,如適用。附件5-4)
12.舉辦展覽項目的批準文件(如適用)
13.其他相關材料
備注:以上材料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加*為必須提供材料。
注意事項:
1.消費類展覽:以現場銷售展品或現場達成買賣合約、服務社會大眾為目的,一般為B2C形式。展出內容以消費品為主,參觀者主要是消費者。
2.現場審核:
一是審核展會面積。以場館方對外公示的面積為標準,以實際布展面積為依據認定(開幕式、文藝表演等非展覽性活動面積不計入展覽面積;現場聯審面積不得超過場館結算清單面積;消防主通道寬度不超過6米、輔通道寬度不超過3米,汽車類等大型裝備展主通道寬度不超過8米)。
二是審核展覽種類。消費類展覽:現場集體認定。
三是填寫《合肥市展會項目現場聯審表》并簽字(如外地企業主辦,縣區商務部門不需參加)。
附件6
合肥市“走出去”促進資金申請表
企業名稱 |
|
|||||
單位地址 |
|
郵編 |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法人姓名 |
|
|||
賬號 |
|
開戶行 |
|
|||
申請
項目 |
|
申報補助類型 |
||||
項目名稱 |
項目金額
(萬元) |
費用金額
(萬元) |
申請支持金額
(萬元) |
備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
|
|
|
|
||
本企業申請合肥市“走出去”促進資金 萬元,保證所有文件、單證和資料準確、真實,申報材料的所有復印件與原件完全一致。同時承諾按資金使用范圍和有關財務規定使用,并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
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聯系人: 聯系電話: |
附件7
合肥市外資激勵資金申報表
申報單位名稱 |
|
|||
社會信用代碼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法人身份證號 |
|
|
從業人員數 |
|
申報單位注冊地 |
|
|
納稅情況(萬元) |
|
社保繳納情況(萬元) |
|
|
主營業務 |
|
|||
銀行賬戶賬號 |
|
|||
銀行賬戶戶名 |
|
|||
開戶銀行名稱 |
|
|||
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
|
電子郵件 |
|
傳真 |
|
|
申請獎勵類別及金額(在□內劃“√”,保留一位小數) |
□鼓勵合同外資到資,申請金額 萬元
□支持引進世界500強企業,申請金額 萬元 |
|||
|
(企業蓋章)
年 月 日 |
注:銀行賬戶信息須為公司賬戶,用于撥付資金,務必填寫準確,所有項目不得為空。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