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通知公告
各縣、區經信部門:
根據省經信廳《關于組織開展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為做好我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及復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申請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提出復核申請。申請企業須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 〔2022〕63號,以下簡稱《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相關指標須按《辦法》附件4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嚴格把握。
(二)對于已成為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不再推薦申請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對于與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企業,不予推薦。
二、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工作程序。企業自愿向所在縣區經信部門提出申請,按屬地原則,各縣區經信部門嚴格對照《辦法》關于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對企業申報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和實地核查,并正式行文將審核通過的企業推薦上報市經信局,市經信局審核后推薦上報省經信廳。各申報企業、各縣區經信部門要妥善保管紙質申報材料(含佐證材料)并留存備查。
(二)申報方式。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企業通過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zjtx.miit.gov.cn)統一申報,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報材料,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間上傳,線上與線下數據應保持一致。
(三)報送要求。請各縣區經信部門加大宣傳指導力度,積極組織和輔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于2023年4月11日 (星期二)前將推薦文件(含推薦匯總表、復核情況匯總表,見附件3、附件4)、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紙質件(附件1,一式四份)、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附件2,一式兩份)、佐證材料(一式兩份)報市經信局。各縣區推薦匯總表 (excel格式)、企業申請書(word格式)、佐證材料(pdf格式)匯總存入 U盤,同步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 張航天、紀旭, 聯系電話: 3125048、 3970580。
附件:1.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
?????2.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
??????3.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
??????4.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
??????5.佐證材料清單
????????????????????????????????????????????????????????????????2023年3月2日
附件1: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 請 書.wps
附件2: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wps
附件3: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wps
附件4: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wps
附件5:佐證材料清單.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