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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

關于印發2022年度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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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經信局、財政局,經開區、三山經開區經發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的通知》(蕪政〔2021〕86號),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聯合制定了《2022年度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蕪湖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蕪湖市財政局

2022 年8月10日



2022年度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實施細則

 

根據《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的通知》(蕪政〔2021〕86號)要求,按照程序規范、操作簡便、權責明確、公正透明的原則,特制定以下實施細則。

第一部分  申報要求

一、申報條件

1.本規定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納稅且申請項目在本市范圍內組織實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業企業、信息化企業(不含采礦業和電力、電熱、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企業)。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或通信基礎設施服務企業的蕪湖分公司可申報“支持5G基站建設”。

2.本政策體系內的各項政策與省、市政策內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不重復享受。鼓勵企業爭取上級政策資金,對省、市政策內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補齊,并按省級獎補資金的 20%加計獎勵。同一企業的同一設備、同一項目只能享受其中一項獎補政策,不得重復申報。享受“一事一議”政策的企業和其它經營主體、項目,不享受本政策體系內的其他投資補助類扶持政策。

3.企業的同一項目只可享受本政策以下項目獎補中的一類:

(1)支持企業技術改造;

(2)獎補數字化車間;

(3)培育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

(4)吸引企業落地生根;

(5)鼓勵企業加快發展。

二、限制性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和項目,不得申報資金獎補:

1.自2020年1月1日以來,在生產經營中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存在嚴重產品質量等問題的;

2.自2020年1月1日以來,單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納入嚴重失信“黑名單”的;

3.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

三、基本材料   

免申即享與即申即享類政策企業無需提供材料,限時即享類需要提供基本材料和具體項目申報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如與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提供一證即可);

2.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見附件1),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3.企業申報時間的上一年度財務報告(稱號類除外);

4.申報單位的資金申請表(見附件2);

5.2021年、2022年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直接從稅務部門下載),2022年12月社保繳納情況(直接從人社部門下載)。


第二部分  政策內容

一、聚焦產業鏈現代化,壯大產業集群

(一)推動優勢和新興產業集群建設

1.申報條件

2022年度新獲得工信部認定的先進制造業集群。

2.申報材料

工信部相關認定文件。

3.支持方式

給予集群所在地政府最高1000萬元獎補,對集群發展促進機構,連續三年每年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補助。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二)提升產業鏈現代化水平

1.申報條件

2022年度獲得國家產業基礎再造工程、高質量發展短板專項等國家級項目資金支持的企業。

2.申報材料

資金支持獲批文件。

3.支持方式

給予國家實際獎補20%的配套補助,單個項目不超過1000萬元。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三)推動強鏈補鏈

1.申報條件

2022年度列入安徽省“工業強基任務表”、“關鍵技術攻關目錄”,并通過評估考核的企業。

2.申報材料

資金支持獲批文件。

3.支持方式

給予省級實際獎補20%的一次性補助。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四)培育企業領航梯隊

1.申報條件

2022年度首次升規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含“四當年”企業)。2022年當年首次升規且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2.申報材料

2022年當年首次升規且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需提供:

①企業2022年首次升規證明材料;

②企業2022年度納稅申報表或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3.支持方式

對當年首次升規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含“四當年”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20萬元獎補;對當年首次升規且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給予管理團隊30萬元獎勵。

4.兌現方式

2022年度首次升規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為即申即享;2022年當年首次升規且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為限時即享。

(五)鼓勵龍頭企業做大做強

1.申報條件

(1)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 10億元、 30億元、50億元、80億元、100億元、150億元、300億元及以上。

(2)營業收入同比增速超過當年全市規上工業企業平均水平且當年盈利的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

2.申報材料

企業2020-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3.支持方式

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30億元、50億元、80億元、100億元、150億元、300億元及以上,營業收入同比增速超過當年全市規上工業企業平均水平且當 年盈利的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30萬元、40萬元、50萬元、70萬元、100萬元、12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每上一個百億臺階,增加50萬元,最高給予500萬元獎勵。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六)獎補國家和省認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1.申報條件

2022年度,工信部認定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經信廳認定的安徽省成長型小微企業、安徽省專精特新企業和安徽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并獲得國家、省財政獎補的企業。

2.申報材料

無。

3.支持方式

對新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級成長型小微企業,按國家級、省級獎勵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

4.兌現方式

即申即享。

(七)獎補小微企業雙創示范基地

1.申報條件

2022年度新認定國家級、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2.申報材料

無。

3.支持方式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按省級實際獎勵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

4.兌現方式

即申即享。

(八)獎補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1.申報條件

2022年度新認定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2.申報材料

無。

3.支持方式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分別按國家、省級實際獎勵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

4.兌現方式

即申即享。

(九)鼓勵各類國家、省級知名賽事(活動)在蕪舉辦

1.申報條件

①一個賽事(活動)項目只能有一個申報主體,且申報主體為賽事(活動)承辦單位(企業、高校、行業協會、聯盟組織、產業園區等)。

②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承辦的賽事(活動)不在本次申報范圍。

③大賽主題明確、組織嚴密、程序完整、作品征集面廣,參賽作品不少于500件,表彰類賽事須獲得優秀申辦單位。

2.申報材料

①賽事(活動)方案,主要包括活動主要內容、資金預算、費用明細等;

②開展賽事(活動)的證明資料,主要包括活動通知、簽到表、影視資料、會議材料、宣傳報道及佐證賽事影響力的相關材料。

3.支持方式

補助資金采取賽后補助的方式,承辦國家級知名賽事(活動)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助;承辦省級知名賽事(活動)并獲得優秀申辦單位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助。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二、聚焦產業基礎高級化,增強制造業核心競爭力

(一)支持企業技術改造

1.申報條件

(1)在蕪湖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機構及制度健全,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的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含2022年當年“小升規”企業,不含采礦業和電力、電熱、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企業)。

(2)上述企業有正在實施的符合國家、省、市產業發展政策的設備更新、技術升級投資項目且項目實施地在蕪湖市內。

(3)申報項目必須列入市經信局2022年度投資項目庫,項目承擔企業已納入省企業云平臺系統。

(4)申報項目不屬于國家明確的產能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及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技術、落后設備投資項目。

(5)符合其它相關規定。

2.申報材料

(1)2022年度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補助申請表(見附件3);

(2)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

(3)項目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

(4)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補助項目已購置設備清單(見附件4);

(5)增值稅認證清單和增值專用稅發票復印件。其中,購置進口設備的須提供報關單;發票系設備生產廠商或銷售供應商提供,其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支持方式

對生產設備投資200萬元(含)—1000萬元(含)的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對生產設備投資1000萬元—2000萬元(含)的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1%給予獎勵;對生產設備投資2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2%給予獎勵。按照設備發票購置額予以補助,單個項目最高獎勵3000萬元。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二)鼓勵企業創新成果轉化

1.申報條件

2022年度申報省級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首臺(套)裝備獎補資金的企業。

2.申報材料

項目名稱和認定文件。

3.支持方式

對獲得省級認定且獲得省級獎補資金的研制單位及應用企業,按省實際獎勵資金的20%配套資金支持。

對獲得省級認定且未獲得省級獎補資金的研制單位及應用企業,按裝備、產品單價(或貨值)的15%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三)獎補省標準化示范企業

1.申報條件

2022年度新認定省級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企業。

2.申報材料

無。

3.支持方式

對新認定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

4.兌現方式

即申即享。

(四)獎補在中央媒體集中宣傳推介“精品安徽”

1.申報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品牌優勢突出,企業具有較強的營業能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

(2)企業自愿申報,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公開招標確定的欄目、時段播出。

2.申報材料

企業生產許可證、企業商標注冊證、央視宣傳投放服務合同等掃描件。

3.支持方式

入選支持制造強省政策、中央媒體集中宣傳推介“精品安徽”的企業,省級財政獎補全部廣告推介費用的50%,我市再按全部廣告推介費用的30%給予支持。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五)獎補智能家電(家居)產品、成套智能家居系統

1.申報條件

(1)智能家電(家居)產品須通過國家相關標準評定,獎補申報截止日期前評定有效,在我市批量生產且上一年度銷售收入不低于2000萬元。

(2)成套智能家電(家居)系統通過國家相關標準評定,獎補申報截止日期前評定有效,在我市批量生產,且該成套系統上一年度銷售收入不低于2000萬元。

2.申報材料

(1)智能家電(家居)產品、成套智能家居系統生產經營有效證明材料;

(2)通過國家相關標準評定并出具有效證明文件;

(3)同一單位原則上申報產品數不超過2個,按產品分別申報。

3.支持方式

對通過《智能家用電器通用技術要求(GB/T28219-2018)》和《智能家電系統互聯互操作評價技術指南(T/CAS290-2017)》評價認證的智能家居系統,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通過《智能家用電器通用技術要求(GB/T28219-2018)》評價認證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同一企業的同類、同型號產品只享受一次獎補,單個企業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同一企業的同類、同型號產品已獲省級獎補的不重復享受。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六)獎補服務型制造示范

1.申報條件

2022年度新認定為國家、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的企業。

2.申報材料

無。

3.支持方式

對年度獲得國家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的按省級獎勵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對年度獲得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的,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

4.兌現方式

免申即享。

(七)支持單項冠軍企業培育(《蕪湖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

1.申報條件

獲得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包括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

2.申報材料

無。

3.支持方式

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

4.兌現方式

免申即享。

三、推動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加快制造業數字化轉型

(一)支持5G基站建設。

????1.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是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或通信基礎設施服務企業;

(2)申請給予補貼的5G基站為申報時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建并開通的采取獨立組網模式的基站或共建共享基站。

????2.申報材料

(1)國有基礎電信運營企業2022年度5G基站建設計劃(省級公司批復下達的建設計劃紅頭文件);

(2)年度5G基站建設及開通清單(按無為市、南陵縣、鏡湖區、鳩江區、弋江區、灣沚區、繁昌區、江北集中區、經開區、三山經開區10個區域提供);

(3)年度建設基站真實性及驗收通過承諾書(附件5),并提供其中10%的5G基站驗收記錄。

3.支持方式

對年度投資建設并開通運營1000個5G基站的基礎電信運營商給予150萬元獎勵;對年度開通運營5G基站超過1000個的,每多開通100個增加2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獎補總額最多不超過300萬元。對年度投資建設并開通運營1000個5G 基站的通信基礎設施服務企業給予75萬元獎勵;對年度開通運營5G基站超過1000個的,每多開通100個增加1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獎勵總額最多不超過150萬元。此項獎勵由市本級承擔。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二)支持標識解析體系建設

????1.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為獲得省標識解析二級節點項目獎勵(獎補)的企業。(不含省工業互聯網場景應用-標識解析應用)

????2.申報材料

無。

3.支持方式

對獲得省標識解析二級節點的項目,按照省級獎勵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

4.兌現方式

免申即享。

(三)支持企業診斷服務

“智能化改造的企業,給予3萬元診斷服務費用補貼”條款,按照《蕪湖市規上工業企業智能制造診斷技改全覆蓋行動方案》執行。

(四)獎補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

1.申報條件

已認定為2022年度省級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并且獲得省級獎補資金的企業。

2.申報材料

項目名稱和認定文件。

3.支持方式

對獲得省級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獎勵資金的企業,按照省級獎勵資金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五)培育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

1.申報條件

(1)企業已通過國家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評定,且至當年申報截止時間之前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證書狀態為有效;

(2)企業符合《蕪湖市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標桿示范培育標準分類導引》中對應類別標準;

(3)項目在蕪湖市范圍內組織實施;

(4)項目能夠體現工業互聯網要素,以工業設備和業務系統的數據采集為基礎,在工業互聯網云平臺或企業信息系統層面對工業數據進行匯集、集成、分析和應用,能夠為企業創造管理和應用價值;

(5)項目有明確、量化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績效目標應可考核、可量化;

(6)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內容應符合《蕪湖市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標桿示范培育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項目中涉及的軟件系統、軟性投入和硬件設備均應與項目內容有實質性響應,不能響應的內容均不能作為項目申報內容:

①軟件系統中,信息管理類(ERP、CRM、SCM、HCM、EAM等)、研發設計類(CAD、CAE、CAM、PDM、PLM、EDA等)、生產控制類(MES、APS、SCADA、DCS、LIMS、WMS等)、二次開發嵌入式系統軟件(圍繞企業設備中原有配置的嵌入式軟件或嵌入式系統進行二次開發,包括但不限于實現設備增效或實現設備數據上云的工作量),以及集成應用平臺等均符合項目申報要求。

②云服務中,對采用共有云服務和工業云服務開展建設的項目,其從云平臺服務商或云應用服務商購買的云計算、云存儲、云應用等相關云服務費用可以計入軟性投入。按兌現周期內(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已產生實際投入為準。

③硬件設備包括:

A.工業傳感設備:電流/電壓傳感器、壓力傳感器、溫度傳感器、磁通傳感器、粘稠度傳感器、流量傳感器等;

B.工業網絡設備:標識解析數據網關、5G端計算網關、5G核心網、室內外射頻單元、工業級網絡交換機等;

C.工業計算設備:邊緣視頻處理節點、產線智能計算節點、中小標識解析節點、企業/園區戶外數據中心等;

D.工業智能產品:伺服電機、用于工業互聯網領域的智慧屏、手持終端;

E.智能裝備:通過數字化、智能化手段實現數據采集的智能裝備(具有感知、分析、推理、決策、控制功能的制造裝備):高檔數控機床與工業機器人、增材制造裝備、智能傳感與控制裝備、智能檢測與裝配裝備、智能物流與倉儲裝備。以上智能裝備應當實現運行、點檢、檢修、故障等日常業務流程智能化管理,作業數據與企業信息化系統或工業互聯網平臺實現共享融合應用(如:狀態監控、能耗監測、遠程運維等場景)。

④以上軟件系統、云服務、硬件設備中已申報省市工業互聯網、技改政策獎補的,其已享受獎補的投資額不得與本政策重復享受獎補,但可以計入投資總額。如技改(三化、四化改造)獎補、獎補企業登云、企業內外網改造等。

(7)申報項目建設內容需經過具備資質的服務機構進行診斷分析論證,并出具具有可行性的診斷分析報告。

2.申報材料

(1)2022年度蕪湖市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資金申請表(見附件6);

(2)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純軟性投入項目提供縣市區經信部門推薦文件);

(3)標桿示范培育項目申請書(包括企業基本情況、資質與能力,企業項目方案及實施情況,應用成效及創新性經驗,見附件7);

(4)硬件設備及軟性投入清單(見附件8);

(5)資金證明材料,包括增值稅認證清單、增值專用稅發票復印件、合同、銀行付款憑證等。其中,購置進口設備的須提供報關單;

(6)上述發票系設備生產廠商或銷售供應商提供,兌現周期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發票開具時間為準);

(7)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證書;

(8)企業診斷報告及診斷服務機構的資質說明;

(9)專項審計報告(對兌現周期內工業互聯網項目投入進行審計,需區分已享受/未享受其他政策獎補部分投入);

(10)項目現場圖不少于5張。

3.支持方式

標桿示范培育企業診斷報告落地實施,按照企業落地項目的設備投資和軟性投資(包括信息系統采購及軟件服務等費用)總投資額給予獎補。總投資額在200萬元(不含)以下的項目,按照總投資額給予10%獎補;總投資額在200萬元(含)—1000萬元(不含)的項目,按照總投資額給予15%獎補;總投資額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按照總投資額給予20%獎補。單個企業獎補額度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與技改項目不重復享受(不含進項稅)。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六)支持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

????1.申報條件

(1)上一年度新獲得國家級和省級認定的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

(2)上一年度新入選長三角G60科創走廊工業互聯網標桿園區、標桿工廠、工業互聯網平臺、專業服務商

????2.申報材料

無。

????3.支持方式

對獲得國家級和省級新認定的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支持。對新入選長三角G60科創走廊工業互聯網標桿園區、標桿工廠分別給予100萬元、3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入選長三角G60科創走廊推薦目錄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專業服務商分別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補。

4.兌現方式

免申即享。

(七)推動企業上云上平臺

????1.申報條件

(1)使用云計算服務商提供的 IaaS、PaaS、SaaS 等服務的工業企業;

(2)云計算服務采購合同期限不低于一年;

(3)企業利用云上的軟件應用和數據服務,實現成本降低、效率提升、業務拓展、流程再造、管理優化、服務創新、資源整合、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等場景下高效應用。

(4)上一年度云計算服務采購實際年支出費用超過5000元以上。

2.申報材料

(1)企業上云申報書,包括但不限于闡述企業上云背景和上云后生產經營改善情況,總結上云帶來的降本增效、技術創新、模式創新、產業升級和經濟社會效益提升等方面的成效。

(2)申報企業關于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

(3)云服務商出具的云資源規格確認函及企業實際支出費用的繳費憑證;

(4)企業與云服務商簽訂的合同。

????3.支持方式

????年服務費在10萬元(含)以下的,按服務費的 50%給予費用補助;年服務費用在10萬元(不含)以上的,10萬元(含)以下部分按照按服務費的50%給予費用補助,10萬元(不含)以上部分按照服務費的20%給予費用補助,單個企業年度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八)構建生態服務體系

????1.申報條件

(1)2022年度新引進落戶蕪湖,注冊為獨立法人,且2022年度為蕪湖本地企業提供工業互聯網服務的收入在200萬元(含)以上的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可申請服務收入的10%獎補;2021年以來引進落戶蕪湖,且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的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可申請一次性給予500萬元獎補。

(2)服務商主營業務范圍:工業互聯網平臺服務(包括:工業物聯網平臺、工業云平臺、工業大數據平臺等)、IOT系統集成(支持數據采集、存儲、分析和開發能力的裝備制造或改造,以及包括具備傳感器、工業控制芯片、控制器、智能網關等核心元器件的智能生產線集成改造)、工業軟件及集成(包括信息管理類、研發設計類、生產控制類、嵌入式軟件、工控系統集成)、工業網絡通信、新一代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信息安全(包括信息安全、工控安全)、工業互聯網集成解決方案、技術咨詢服務等。

?????2.申報材料

(1)2022年度蕪湖市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資金申請表(見附件6;

(2)項目申請報告(技術實力、主要產品或服務應用情況、技術人員及服務團隊、商業模式及規劃等);

(3)主營業務銷售明細清單(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在蕪業績證明材料(包括明細表、發票、合同、銀行付款憑證等);

(5)主要專家/技術團隊成員履歷、資質相關證明材料;

(6)典型案例的客戶證明材料(如合同、用戶報告或反饋意見等);

(7)榮譽證明材料(包括服務商及服務對象獲得省級(含)以上政府部門頒發的工業互聯網(云)、工業大數據、智能制造相關榮譽證明材料);

(8)專項審計報告(對企業經營情況及2022年度為本地企業提供工業互聯網服務的收入進行審計);

(9)其他可以證明業績、能力的材料。

????3.支持方式

對在我市落戶的工業互聯網服務商,服務蕪湖本地企業的年度收入在200萬元(含)以上,按照服務收入的10%給予獎補,單個服務商年度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對在我市落戶的工業互聯網服務商,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的,一次性給予500萬元獎補。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四、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打造產業發展新引擎

(一)吸引企業落地生根

1.申報條件

2022年度在蕪湖新注冊成立的獨立法人單位,無知識產權糾紛,信用良好主要從事軟件和信息技術、大數據、集成電路、5G等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在蕪湖實有人數超過20人,實際固定資產投資300萬元以上且已開展業務運營。

2.申報材料

(1)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包括:申報單位基本情況,在數字經濟核心產業開展業務的相關業績、合同、主要產品等);

(2)固定資產購置清單、購置合同及發票、銀行劃款憑證、專項審計報告及其附件;

3.支持方式

給予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二)鼓勵企業加快發展

1.申報條件

在蕪注冊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狀態正常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大數據、集成電路、5G等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2022年度實際購置設備及工具實際發生金額(不含稅)達到200萬元及以上,且單臺(套)設備及工具購置價值不低于1萬元。

2.申報材料

(1)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包括:申報單位基本情況,在數字經濟核心產業開展業務的相關業績、合同、主要產品等);

(2)2022年度購置的設備及工具清單、購置合同及發票、銀行劃款憑證、專項審計報告及其附件;

(3)企業需提供與申報獎補有關的全部發票原件掃描件。

3.支持方式

按照實際投資額的12%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三)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1.申報條件

在蕪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狀態正常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大數據、集成電路、5G等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企業2022年為增加研發投入、擴大生產規模而新增貸款達到200萬元及以上。

2.申報材料

(1)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包括:申報單位基本情況,在數字經濟核心產業開展業務的相關業績、合同、主要產品等);

(2)貸款銀行批復文件、銀行貸款合同和貸款到位憑證;

(3)貸款銀行出具的利息結算清單、利息支付原始憑證、還款憑證等;

(4)專項審計報告。

3.支持方式

2022年度,對企業為擴大研發、生產而新增的貸款,給予不高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貼息補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四)支持軟件產業貫標認證

1.申報條件

在蕪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狀態正常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2022年度通過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級、四級、五級或國家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三級、二級、一級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2022年度通過信息安全管理標準(ISO27001/BS7799)、IT服務管理(ISO20000)、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性(SAS70)等體系認證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

2.申報材料

(1)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包括:申報單位基本情況,相關業績等);

(2)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級、四級、五級或國家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三級、二級、一級,信息安全管理標準(ISO27001/BS7799)、IT服務管理(ISO20000)、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性(SAS70)認證證書復印件;

(3)評估機構資質及認證合同等證明材料;

3.支持方式

對新通過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級、四級、五級或國家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三級、二級、一級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40萬元和50萬元獎勵。

對新通過信息安全管理標準(ISO27001/BS7799)、IT服務管理(ISO20000)、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性(SAS70)等體系認證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最高8萬元獎勵。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五)積極培育優秀企業

1.申報條件

2022年度入選省級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安徽省智慧健康養老試點示范的企業。

2.申報材料

無。

3.支持方式

積極培育優秀企業,豐富產品(服務)供給,對入選省級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安徽省智慧健康養老試點示范的企業,予以20萬元一次性獎補。

4.兌現方式

免申即享。

(六)加強推廣擴大產業影響

1.申報條件

企業2022年度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大數據產品(服務)(首版次軟件產品除外)應用于非關聯企業研發、生產等環節。

2.申報材料

(1)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包括:申報單位基本情況,相關業績等);

(2)企業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大數據產品(服務)應用于企業研發、生產等環節:查新報告、測試報告、軟件著作權證書、銷售合同及發票、銀行劃款憑證、用戶驗收報告;由具有審計資格的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企業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和上一年度完稅材料。

3.支持方式

鼓勵軟件、大數據企業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的各類軟件產品、大數據產品(服務),2022年度內自主開發的產品(服務)實際應用于企業研發、生產等環節的,給予研發企業實際銷售費用的10%資金獎補,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只獎補一項產品(服務)。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五、助力碳達峰碳中和,完善綠色低碳制造

(一)支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

1.申報條件

2022年度列入工信部綠色制造示范名單的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被評為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

2.申報材料

無。

3.支持方式

對列入工信部綠色制造示范名單的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按照省級獎勵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對評為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

4.兌現方式

免申即享。

(二)鼓勵節能診斷綠色技改

按照《蕪湖市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三)支持節能環保產業發展

1.申報條件

列入工信部環保裝備制造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的企業,列入國家工業節能技術裝備推薦目錄名單的企業,列入安徽省工業領域節能環保產業“五個一百”推介目錄的技術、裝備、產品的企業。

2.申報材料

無。

3.支持方式

對列入工信部環保裝備制造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的企業,按照省級獎勵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對列入國家工業節能技術裝備推薦目錄名單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列入安徽省工業領域節能環保產業“五個一百”推介目錄的技術、裝備、產品的企業,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補,單個企業獎補數量不超過3個。

4.兌現方式

免申即享。

 

第三部分 工作程序

一、下發通知。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下發申報通知。

二、組織申報。由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組織企業在惠企政策網上超市提供申報材料,并上傳相關附件。

三、縣區初審。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按照本實施細則要求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初審。

四、第三方評審。涉及第三方評審的項目類別(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培育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構建生態服務體系等)由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委托第三方機構或組織專家對有關項目進行評審,出具評審意見。

五、系統比對。所有涉企獎補資金信息由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錄入財政涉企系統進行比對,縣市區、開發區財政部門復核,防止企業重復申報現象發生。

六、審定報送。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評審后研究提出資金兌付方案,連同蕪湖市智造名城政策兌付情況匯總表(見附件9)報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七、政策兌付。市經信局對資金分配方案進行審核,并由市財政局對市縣區分擔情況進行復核后,由市經信局將市級承擔部分的資金撥付至惠企超市,縣區承擔部分由市財政局根據市經信局提供的資金分配明細表與下級往來進行結算后撥付至惠企超市。


第四部分 監督管理

一、項目單位對申報事項的真實性、合規性和資金使用承擔直接責任。

二、相關事項涉及的會計、審計等中介機構對其出具的報告的真實性、公正性負責。

三、部門職責。項目產業政策符合情況、是否納入市經信局2022年度投資項目庫由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核定。“智造名城”政策獎補資金的預算安排、資金下達由財政部門負責。財政部門會同經信主管部門負責政策的績效管理。

四、對弄虛作假騙取、套取獎補資金的,項目單位3年內不得申報任何財政扶持資金。同時嚴肅追究縣市區、開發區行業主管部門的責任,對違規違紀責任人員,將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由蕪湖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和蕪湖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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